经科技部党组第37次会议研究决定,赋予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以下简称平台中心)以下职责任务:
1、承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中有关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和网络科技环境等六大平台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和基础性工作。
2、参与在建平台建设项目的综合配置、中期评估与考核监督等工作。
3、参与对已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的运行服务情况开展的评估和监督工作,承担相关的考评、开放共享补贴费测算等工作。
4、承担科技基础条件门户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5、协助联系地方、部门和行业系统的平台建设与运行服务工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6、承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国际合作与宣传、培训工作。
7、承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发展战略、规范标准、管理方式,以及运行状况和问题的研究工作,为科技部宏观决策提出建议和对策。
8、承担有关司局委托的工作。
9、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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